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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:受震灾影响的诉讼顺延期限
来源:苏州日报 编辑:苏州 点击数: 进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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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汶川强烈地震后,我市两级法院依法决定,因当事人、代理人、证人等正处于受灾地区而无法联系、无法到庭,一批诉讼案件依法顺延期限,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地震发生后,我市法院关注地震灾情和抢救工作进展,对法院正在审理和执行的各类诉讼进行全面排查,对因地震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诉讼期限的,依法准许顺延期限;对涉及地震灾区中心的财产保全、异地执行等申请,为确保人员安全和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予以暂缓;对因案件当事人、代理人、证人等不幸正处于受灾地区而无法联系及无法到庭的,依法做出诉讼中止裁定,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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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:我们不应只是人代会的“旁听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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